工程编号: |
DZ20240926(GC)002 |
工程名称: |
重庆气矿大竹作业区清水站迁改工程 |
标段编号: |
DZ20240926(GC)002001013 |
标段名称: |
三标段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大竹县鑫泓产业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
澄清内容: 重庆气矿大竹作业区清水站迁改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一标段 补 遗 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的重庆气矿大竹作业区清水站迁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做出如下修改: 1.该项目招标公告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3.3.1.3 项,原文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一标段: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本单位人员。”变更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一标段: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2.该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正文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中(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原文为“(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一标段: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无要求;”变更为:“(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一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无要求;” 3.该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正文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的业绩项,原文为“每提供一个已完成的房屋建筑类或市政类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 4 分。 (注:须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关键页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变更为:“每提供一个已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 4 分。 (注: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关键页或竣工验收报原件扫描件 )”。 4.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10月24日09时00分。 5.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谅解。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招标人:大竹县鑫泓产业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