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
DZ20250923(GC)004 |
工程名称: |
万源市玉带乡太平贡米水稻现代化农业园区项目 |
标段编号: |
DZ20250923(GC)004001001 |
标段名称: |
施工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万源市玉带乡人民政府 |
澄清内容: 万源市玉带乡太平贡米水稻现代化农业园区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补遗书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5年9月26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上发布的“万源市玉带乡太平贡米水稻现代化农业园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1履约担保现修改为: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 5%,工程质量保证金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2、投标最高限价3668000元。其中:暂列金额/元;规费/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材料 (工程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税金计取按现行相关法规执行。 工程结算时,上述费用按相应的规定执行。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2)以保函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支票、保函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采用保函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保函原件。 (4)保函形式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其它形式,由招标人自行填写),招标人可选择一项或多项。 注: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预算控制价或财政部门的评审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行业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结合工程项目实际与拟定的合理施工方法进行编制。造价编制单位及造价执(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对其准确性负责。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不得作上浮或下调或政策性压价。 2、暂估价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 3、《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各类保证金收取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保证金收取的形式、金额以及返还时间。对依法保留的各类保证金,可以银行保函等方式缴纳,若无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强制规定或约定以现金形式缴纳。 工程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5%缴纳。 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增设或者变相增设保证金或者随意更改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收取形式、金额以及返还时间。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上传的为准。 3、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万源市玉带乡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