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原则为: □允许中 1 个标段时适用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若多个投标人评标价相同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原则排序: ①□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②投标人财务评审中近一年度净资产高的优先; ③若上述情况都相同时,则排序按照: □(2)若同一投标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排序均为第一,按以下原则依次排序: □保留该投标人在评标价高的标段的第一排名,取消其在评标价低的标段的排名,其余投标人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重新排序。评标价也相同时,则排序按照:。 □排序方式为:。 □(3)若同一投标人参与2 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在其中一个标段已经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他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其余投标人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重新排序。 (4)评标委员会按最终排序推荐前 3 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 3 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允许中 2 个及以上标段适用 2. 在评标过程中,如有效投标不足 3 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