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时间:2025年03月24日 回复时间:2025年03月27日 |
异议内容 | 质疑2:招标文件第59页2.2.2(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的不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得5分,此项满分5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该业绩要求完全违背《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评审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成过不超过1-3个符合一定指标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对类似工程业绩的指标要求仅限于工程规模、总投资等量化指标,要求原则上控制在招标工程本身所对应指标的2/3左右。望修改 |
答复 | 经核实贵单位引用的《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中内容与原文件不符原文件为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成过1—3个符合一定指标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本项目资格未做要求,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