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时间:2025年05月19日 回复时间:2025年05月20日 |
异议内容 | 1、根据住建部颁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文件,第五章“有关说明和指标解释”,第三十八条“企业主要人员”,第11款中明确约定“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文件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15/art_17339_220282.html 问:我单位提供分公司(非法人子公司)所在地开具的投标拟派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或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分公司所在地(非法人子公司)的有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 |
答复 | 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