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问时间:2025年11月06日 回复时间:2025年11月11日 |
| 异议内容 | 招标文件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明确本项目业绩要求:“至少独立完成2个不低于29公里(内容包括路基、沥青路面、特大桥、交安等)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不含大中修养护、改造和整治工程)”。请问:某高速公路施工标段中的路基、沥青路面、交安工程的桩号各不相同时,此处的“29公里”是否以路基、沥青路面、交安工程三者中最长的长度来认定? |
| 答复 | 此处路基、沥青路面均需满足“29公里“要求,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采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需提供其他任何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