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问时间:2025年12月08日 回复时间:2025年12月10日 |
| 异议内容 |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条款“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中主要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条件,投标人可在中标后提供;与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4)在2022-01-01至.......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③”;相矛盾,那么投标文件格式附录H4中“......主要人员(□项目经理 (姓名)(身份证号)、□项目总工 (姓名)(身份证号)、□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 (姓名)(身份证号))②在 年 月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中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需不需要勾选?如果勾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是否无需填写具体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
| 答复 | 不矛盾,需要勾选,无需填写具体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中标后经招标人或发包人审核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同意后签订合同,并按填报的人员进场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