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长田新苑、蔡坪棚户区改造项目商铺(其中31宗)国有资产公开招租的公告
达州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拟将长田新苑、蔡坪棚户区改造项目商铺(其中31宗)委托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外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网上竞价方式。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在网上竞价前,必须先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下载中心”栏目查阅“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完成网上注册,并按竞租标的分别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竞租保证金、网上递交资格申请材料等。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出租用途
(一)资产状况:
序号 | 门市位置 | 门牌号码 | 建筑面积(㎡) | 竞租起始价(元/年) | 招租期限(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
1 | 长田新苑三期一组团1幢 | 1 | 73.7 | 26532.00 | 5 | 10000 | |
2 | 2 | 53.93 | 19414.80 | 5 | 10000 | ||
3 | 18 | 1341.52 | 229399.92 | 5 | 10000 | ||
4 | 长田新苑三期一组团2幢 | 4 | 53.93 | 19414.80 | 5 | 10000 | |
5 | 6 | 77.56 | 27921.60 | 5 | 10000 | ||
6 | 7 | 54.95 | 19782.00 | 5 | 10000 | ||
7 | 8 | 54.95 | 19782.00 | 5 | 10000 | ||
8 | 9 | 54.95 | 19782.00 | 5 | 10000 | ||
9 | 10 | 54.95 | 19782.00 | 5 | 10000 | ||
10 | 11 | 54.14 | 19490.40 | 5 | 10000 | ||
11 | 12 | 63.86 | 22989.60 | 5 | 10000 | ||
12 | 13 | 54.14 | 19490.40 | 5 | 10000 | ||
13 | 14 | 54.14 | 19490.40 | 5 | 10000 | ||
14 | 15 | 54.14 | 19490.40 | 5 | 10000 | ||
15 | 长田新苑三期一组团7幢 | 1 | 1809.5 | 464545.80 | 5 | 10000 | |
16 | 蔡坪小区2栋 | 2-1-1 | 60.56 | 18168.00 | 5 | 10000 | |
17 | 2-1-3 | 63.76 | 19128.00 | 5 | 10000 | ||
18 | 2-1-4 | 108.86 | 31531.86 | 5 | 10000 | ||
19 | 2-1-6 | 40.97 | 12291.00 | 5 | 10000 | ||
20 | 蔡坪小区3栋 | 3-1-5 | 64.10 | 19893.10 | 5 | 10000 | |
21 | 3-1-10 | 88.34 | 27415.86 | 5 | 10000 | ||
22 | 3-1-11 | 73.09 | 22683.10 | 5 | 10000 | ||
23 | 3-1-14 | 83.64 | 25957.24 | 5 | 10000 | ||
24 | 3-1-15 | 83.24 | 25833.10 | 5 | 10000 | ||
25 | 3-1-16 | 86.44 | 26826.21 | 5 | 10000 | ||
26 | 蔡坪小区4栋 | 4-1-1 | 271.59 | 81477.00 | 5 | 10000 | |
27 | 4-1-3 | 86.76 | 28720.55 | 5 | 10000 | ||
28 | 4-1-4 | 115.53 | 34659.00 | 5 | 10000 | ||
29 | 4-1-5 | 151.75 | 45525.00 | 5 | 10000 | ||
30 | 4-1-6 | 105.52 | 31656.00 | 5 | 10000 | ||
31 | 长田新苑一期 | 新苑中路25号附1067 | 68.78 | 22284.72 | 5 | 10000 |
(二)交付标准:
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参加竞租的单位和个人务必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标的物之现状。参加竞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了解及认可所招标租的物现状等一切情况,我公司不保证所招租标的物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出租用途:
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标的物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所有国有房产经营必须满足市场监督管理和环保部门等行政部门的规定要求,不得造成污染环境及扰民现象行为。
(四)其他要求:
1.如因承租人原因未能签订《国有房产有偿使用协议》或未交纳有关约定支付标的物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其交纳的竞租保证金由出租方作为违约金予以直接扣收。
2.本次公开招租的标的物是以现状进行公开招租,意向承租人一经报名,视为完全接受出租标的物的现状,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进行修复、完善等。一经确定为承租人,出租方直接以出租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修复、完善标的物。
3.资产内部装配有独立电梯的,承租人须与出租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承租人对所租赁标的的装修、施工仅限于标的内部且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完善装修手续,任何施工行为必须依法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其装修、设备、设施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协议租赁期限届满,房屋内添附物及装饰装潢(电器设备除外)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出租方对装饰装潢不予任何补偿。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用途或将标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6.租赁期间承租人所租标的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负责承担,因承租人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标的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7.标的租赁期间的相关税费,除由国家税务、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标的租赁税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承租人负责承担。
8.租赁协议期内,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标的,给出租方、承租人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协议收回标的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届时承租人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标的,承租人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承租人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10.在协议履约期间,政府主管部门对该标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承租人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该标的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规定的维修改造,承租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对承租人进行任何赔偿。
11.本次公开招租协议期届满后,所有资产均需再次进入相关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原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如承租人出现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协议提前终止的除外)。
12.本次竞租的标的物物业管理费用由承租人缴纳,物业服务费标准为2.5元/㎡.月,由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收取。
13.不得将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1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现场察看:
1. 竞租人应自行实地察看了解竞租房屋的基本情况,递交竞租文件后,则视为竞租人已完全了解竞租房屋的各种情况。成交后,竞租人不得对房屋位置、面积、周边环境、配套等有任何异议。
2. 竞租人应承担现场察看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3. 租赁方提供的现场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竞租人能够利用现有资料,租赁方对竞租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4. 现场察看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7612304707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纳入诚信负面清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竞租;
(四)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五)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缴纳竞租标的对应的竞租保证金(若同时参与多个标的竞租,则须缴纳参与标的对应竞租保证金之和;各标的具体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第二条第一款《资产状况》);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31日10时00分;
(二)资格审查主体:达州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三)资格审查地点:由资格审查主体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审区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在线资格审查。
(四)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原色扫描件)(见附件1);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原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租标的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2.其他组织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原色扫描件)(见附件1);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原色扫描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租标的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原件原色扫描件)(见附件1);
(2)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4)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租标的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5)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五)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0时00分;
资料递交要求:意向承租人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资格审查申请】菜单中按竞租标的上传并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六)租赁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意向承租人对竞价规则及竞租资产状况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愿意遵照竞租文件内容参与竞租并承担因竞租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经济后果。
(七)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
(1)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2)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八)资格审查相关事宜联系方式:
交易评审科联系电话:0818-3091347
五、招租期限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招租期限
5年。
(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公示期满后3工作日内签订《国有房产有偿使用协议》。租金按年支付,按“先交租,后使用”原则,承租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将标的物首年有偿使用金、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本标的物首年有偿使用金的20%计算)通过出租方指定的交款账号一次性全额支付费用。以后年度有偿使用金均在上年有偿使用金基础上环比递增5%。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止。
七、网上报名、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网上竞价时间、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止;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建设银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荷叶支行;
户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工商银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达州市分行海棠湾支行;
户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农业银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达州通川支行
户 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三)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1日10时30分;
(四)网上竞价开始时间可能因资格审查而延迟;
(五)网上竞价地点: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八、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方式:网上竞价
在网上竞价当日,意向承租人须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关注本项目竞价信息。资格审查结束后,意向承租人须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的【资格审查申请】菜单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须按时参加网上竞价。
(二)本次竞价采用增价方式。本次出租资产采用单独出租方式按照各标的物招租起始价进行公开竞价。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承租人逐轮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者其整倍数,意向承租人一经应价,不可撤回。最终应价最高的意向承租人成为竞得人。
(三)凡参加本项目竞租的意向承租人须认可本项目招租起始价。意向承租人的租赁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认可招租起始价。
(四)竞价时长:30分钟。若竞价时间截止时前2分钟内(即第28分钟至第30分钟)仍有意向承租人继续竞价,则在竞价时间截止时(即第30分钟)启动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若延时竞价内仍有意向承租人继续竞价,则在延时竞价时间截止时继续启动延时竞价,每次延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
(五)网上竞价相关事宜联系方式:
交易评审科联系电话:0818-3091347
九、成交通知书
网上竞价结束后,由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经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章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可以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自行下载。
十、其他事项
(一) 交易结果公示后,未成交的竞租保证金,通过原渠道无息退还;成交的竞租保证金,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成交价款后,由竞得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起竞租保证金退还申请,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退还申请原路径予以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意向承租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意向承租人未认可本项目招租起始价的;
4.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不按时缴纳租金的;
(二)本次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出租方不开具税务发票,可以开具出租方现有的合法票据)。
(三)本次公开招租实行全程电子化交易方式, 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纸质资料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方式详见“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意向承租人对本公告中招租方式、招租期限、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出租用途、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资格审查、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网上竞价规则、成交通知书、其他事项等内容及所涉交易环节有询问、异议的向出租方提出;意向承租人对公告期限、网上报名、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网上竞价时间、地点、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方面的询问、异议向交易机构提出。
意向承租人提出的询问、异议,应当明确询问、异议事项。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
认为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异议。
意向承租人应在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交易程序环节的异议。意向承租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异议的交易文件提出异议的,为收到交易文件之日或者交易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交易过程提出异议的,为各交易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异议,意向承租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出租方提交异议资料。
(六)意向承租人提出异议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1.异议函正本1份(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则须签字);(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宜的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宜的需提供);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租标的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6.针对异议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出租方:达州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12304707
交易机构询问联系电话:交易组织科
联系电话: 0818- 3091342
交易机构异议联系电话:现场监督科
联系电话: 0818-3091350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818-3091351
十一、特别提示:
1.意向承租人应授权专人负责,以便及时处理竞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否则,后果由意向承租人承担。
2. 意向承租人应认真阅读《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818-3091351,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
3.建议供应商配置: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
定期对浏览器进行插件扫描,卸载不必要的插件。
定期对系统进行病毒检测。
建议将竞价地址设置为浏览器可信站点,并严格按照CA安装手册等要求完成环境设置及测试。
建议在竞价过程中,调低将系统安装的防火墙软件的安全保护级别至不影响系统性能的级别。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竞价进入延时阶段后,报价请尽量提前,以免突发网络异常情况造成报价不成功而最终导致竞买失败。
达州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