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 |
1、在本项目招标中,根据《关于将住建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环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达市住建发〔2023〕51号)文件,“(三)启用信用评价结果。前述应当应用住建领域信用评价结果的招标项目开标时,由招标人通过‘达州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提取开标当日各投标人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内容中:“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采用联合体各方在达州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平台的最高信用分值。””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您提出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在此平台中无法查询,且也不能入驻该平台(非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疑问,经核实确认:《通知》指出,从2023年11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启用住建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并明确了应用范围。企业可以通过“达州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企业业端”入驻信用平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可正常入驻“达州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参照《通知》,并录入企业资质信息。完成入驻及信息录入后,在该平台能够显示监理资质等级。具体入驻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可登录“达州市住房和城多乡建设局”官网“达州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平台”了解详情,或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
希望以上答复能解答贵方的疑问,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